示意圖。 圖/歐新社

分享 中國大陸陝西省祭出旅遊新規,4月起明訂旅行社、接待旅遊者不得強迫遊客購物,不得另行安排付費旅遊項目,違者最高將被罰人民幣50萬元(新台幣250萬元)。新華網報導,「陜西省旅遊條例」1日起正式實施。條例規定旅遊景區及其周邊的經營者針對遊客提供的商品和服務,應當明碼標價。不得使用欺騙性、誤導性的語言、文字、計量單位等,誘騙、強迫他人與其交易。旅遊經營者如違反該規定,由縣級以上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價格部門責令改正,未明碼標價的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。另外,罰則最重的是使用欺騙性、誤導性的語言、文字、圖片、計量單位等方式,誘騙、強迫他人與其交易的,沒收違法所得,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;沒有違法所得的,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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